大亚湾区疫情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补贴资金核拨的公示

   按照《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惠湾管函【2020】10号)规定,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萨至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提交的大亚湾区疫情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补贴资金申请资料,经大亚湾区人社部门审核,以下符合生产和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条件,拟同意核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大亚湾区疫情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补贴名册。(详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人社局集约及公布栏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进向大亚湾区人社局反映,电话:5562260,邮箱:dywrsj@126.com,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座4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16081。

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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