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计-工程合同常见陷阱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书面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成立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二、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三、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来源:工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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