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与“股权转让”的区别

前言:

本律师拟根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的实践经验,结合小微企业老板们对转让公司上的法律认知偏差,以真实案例分析将公司整体债权债务转让后的法律风险后果,让老板们在转让企业过程中有更清晰的法律认知,避免产生事与愿违的法律后果。

 ○ 案例分析 ○

相关案例

2022年A教育培训公司将培训业务以及品牌、软硬件设施、学员、学费债务等整体转让给B公司。A公司与B公司作为签约主体,签订的“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基准日后的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由B公司完成后续学员的教学义务;双方也与场地出租方另行签订了租赁交割协议,厘清了转让后的场地承租方为B公司。后A公司注销,B公司在原场地经营一段时间后跑路。

结果

学员家长在与A公司股东协商无果后,提起了群体诉讼要求退学费,法院支持了学员家长们的诉讼请求。A公司股东面临退费、品牌授权费等巨额经济损失,并没有实现转让的预期目的。

转让模式分析

资产转让指公司将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土地厂房、现金、商标、专利、品牌使用权等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在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本案A公司与B公司之间虽然签订了转让协议,但是A公司的股东并没有将持有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是转让后将A公司注销,转让的只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属于资产转让。

 ○ 法律分析 ○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案A公司转让学员学费债务给B公司未经过学员的同意,依法应当承担退费的违约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模式下,假定A公司股东出资无瑕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好股权变更登记后,将由受让后的股东B公司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经验教训

据本案当事人的陈述,A公司股东本意是在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将公司转让出去,且转让价款才1万余元,通过承债式转让后,原股东不再承担任何后续法律责任。结合本案的转让价格和A公司的资产状况,以1万余元的价格转让,股权转让价值符合市场规律,完全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经营,避免后续风险。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在转让公司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协议实质内容界定转让性质,明辨法律风险。原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情况时,最好是以股权转让模式进行。如果可行,也可在转让前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债权债务进行概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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