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律协通知:关于春节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律师行业复工时间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议我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二、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人员,律师事务所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按照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近期去向和接触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0〕12号)的文件要求,及时报告人员情况排查表;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指》(粤律协〔2020〕11号)规定,定点酒店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落实防控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律协。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保障本所律师和员工合法权益。对确因工作需要提前复工的人员,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做到:

1、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尽量避免往返于人员密集场所,外出需佩戴口罩;

2、提倡远程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如确需到律所集中办公,应注意做好办公区域、电梯、用餐点的消毒防控工作,确保有关区域通风;

四、我会秘书处暂定于2月10日(周一)复工,在复工之前,除个别特殊事项外,暂停办理相关日常业务。

在此期间,我会设有网上及电话值班人员,相关业务问题可通过微信或拨打值班人员电话进行咨询或办理。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杨 璐秘书长:13829916648

李羡果副秘书长:13928309019

张泽君副秘书长:13824249558

张秀眉副秘书长:13809663016

陈咏颜:13927303929

温 蕾:18312262627

蔡雯琪:15816476751

高 玮:18475203395

特此通知。

 

惠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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