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放管服” 全年预计为企业减负2578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财政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牛鼻子,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稳步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简政减税降费并举,为各地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为减轻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共克时艰,广东简政减税降费并举,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内需潜力,有力支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对此广东省财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把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减轻企业、个人负担,促进疫情防控、拉动经济增长。其中,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免征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对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缴纳;3月至5月底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由3%降至1%;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须生活物资取得收入的增值税等。同时,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等。通过减免、缓征税费(含社保费)等措施,预计2020年将为全省企业减负2578亿元。

同时广东精简行政审批,便民利企。去年以来,广东财政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先后印发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单、大力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在政府采购、科研项目审批、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领域精简行政审批,降低民众办事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为企业和民众创造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如,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及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2项下放至地市,方便社会组织“就地办、就近办”,把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到实处;再如,特别是在疫情发生初期,广东建立政府采购、进口通关、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采购审批流程,提高防疫物资采购效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广东频道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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