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扣缴单位一封信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您提醒单位员工,在您单位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时间段内及时办理年度汇算,尚未在约定时间段内办理的请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建议您尽量帮助员工集中代为办理;或者您也可以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税务部门近期将安排个税年度汇算辅导专员致电辅导员工办理年度汇算,请提醒员工注意接听来电。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辅导“大礼包”

惠州市办税服务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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