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统计局6月对3家企业发出警告提醒

6月17日,我局对未按时上报5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 》月度报表的3家房地产企业发出警告提醒,严正指出企业迟报统计资料事实,如再次迟报统计资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企业认真做好检查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

收到警告提醒后,企业统计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的学习,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并表示不再出现迟报等类似情况。

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近年来,我局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为扎实推动统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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